4月1日起部分新型农机关键零部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月25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将调整今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
据了解,自4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新型农业机械等装备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新型农机配件包括:大型自走式联合收割机的液压马达、控制阀、变量阀;配套大马力拖拉机的犁、深松机、耙;甘蔗收获机的行走减速器、液压系统总成;自走式喷杆喷雾器的车架总成、液压系统总成、喷雾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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